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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很討厭我。就像現在,他氣急敗 壞地揪著我的後領,把我從貓咖拽出來。
上一世,和竹馬訂婚的前一個月,我們共同的青梅將他堵在了家門口。 她哭著說這麼多年其實一直喜歡他,希望能給她一個機會。 竹馬沒答應,後來我們順利結婚,她卻一直沒有放棄。 直到白月光熬成了剩米粒,曾經擦不幹凈的蚊子血在男人心頭變成了硃砂痣。 她興沖沖懷著孕來宣告主權,拉扯間將我從樓梯推了下去,頭破血流。 恍惚中,我看到竹馬和他媽媽沖過來,扶著她,小心翼翼關心是否動了胎氣。 再一睜眼,我回到了高中時期。 看著面前的一男一女。 這一次,一切都將不一樣。
"穿成耽美 NP 文裡的炮灰攻後。 系統:【你的任務就是佔主角受便宜,然後等著其他兩個主角攻來英雄救美!】 我照做後。 沒等來報復。 反倒他們看我的眼神越來越不對勁。 終於在我走劇情在冬夜裡在泳池裡撈起主角受的手鏈時。 主角受不再偽裝小白花,抱著我親:「原來你心裡真的有我。」 霸總攻將外套披在了我身上:「這副樣子是想勾引誰?」 頂流攻掐住我的臉威脅:「看來你今晚是不想好過了。」"
十六歲時,我救下了當今聖上。他迎我入宮,許我長相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