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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府裡明媒正娶的側福晉。 七年前,我鳳冠霞帔,得償所願。 我有玉碟,有金冊,是正兒八經的皇家兒媳婦。 這府中下人對我亦是恭敬有加。 可我嫁進這府中七年,沒有見過福晉。 她甚至不知道有我這麼一號人。 而今,我也受夠了。
在季叢執因為姐姐一句話而把我關在器材室錯過比賽後。我 答應了他做最後一件事——去引誘那個搶了他第一名寶座的 陰暗少年,讓其墮落。他漫不經心哄我:
我七歲這年,遇到了變態鄰居。他跟蹤我,偷窺我。 我媽為了幫我擺脫他,讓我早早嫁人。 結果他瘋了,一把火燒了我家老宅。 後來,我被老公家暴致死,我媽忙著找我老公賠錢,而我老公忙著和新歡恩愛。 隻有我媽口中的變態鄰居幫我收屍。 他燒了我,整日抱著我的骨灰喃喃自語。我頭七那天,他開車撞死了所有害過我的人,最後給自己挖了一個坑,抱著我一起躺進去:「菁菁,我們永不分離。」 再睜眼,我回到了結婚前夕。 我媽正喜滋滋地說凌巖會給三十萬彩禮,這筆錢足夠我弟上大學。 「誰說我要嫁了?」
那日我的夫君帶回了一位姑娘。她生得 貌美,言行跳脫不似京城閨秀般拘束, 口中念叨著自由平等。愛我至深的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