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上大學時,我熱衷於跟室友分享便宜好物。 後來她不耐煩了:「不會真以為我跟你一樣窮酸摳搜吧?」 「平時低調,是因為不想給你們造成壓力,你知道我爸是本市最大的房地產公司老總嗎?」 大四時我拎了個 prada 回宿舍。 她面露鄙夷:「我知道你很羨慕我的家境,但女孩子要自尊自愛,不能走上歧路啊。」 ?該怎麼說。 就,她最近正追的那部大制作甜寵劇,被買版權的原書作者是我。
我穿書了,穿成了京城第一富婆白月光 的替身。
"穿成耽美 NP 文裡的炮灰攻後。 系統:【你的任務就是佔主角受便宜,然後等著其他兩個主角攻來英雄救美!】 我照做後。 沒等來報復。 反倒他們看我的眼神越來越不對勁。 終於在我走劇情在冬夜裡在泳池裡撈起主角受的手鏈時。 主角受不再偽裝小白花,抱著我親:「原來你心裡真的有我。」 霸總攻將外套披在了我身上:「這副樣子是想勾引誰?」 頂流攻掐住我的臉威脅:「看來你今晚是不想好過了。」"
我是滿級綠茶,卻穿進一本恐怖小說。 無臉女想要搶走我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