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朝公主嫁去北狄的當夜,就被行了牽羊禮。赤著半身,披著羊皮,
我是一隻舔了三年的舔狗。在男主霍遇有了讀心術後,劇情 驚天大逆轉。於是,所有人都知道我愛他入骨,除了他本人......「遇哥哥,可以和我結婚嗎?沒有你我會死的。」
閨蜜抱著她體弱的兒子找上門,說要認我做幹媽。我答應了。
拍結婚照那天,我看到未婚夫發給前任的消息。 「我不會和她結婚的,我這輩子隻會娶你。」 晚上,他前任發了朋友圈:「人生最幸運的事:喜歡吃的大排檔還在,喜歡的人也是。」 我也發了朋友圈,九宮格婚紗照。 「集齊 100 個贊再送 16 寸大相框,小伙伴們拜託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