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也奚是個職業「妖女」。 那種男主小說中,拿著相似套路的劇本的職業妖女。"
我是恐怖遊戲裡最搶手的化妝師。 每輪遊戲開始前,素顏的NPC都會乖巧排排坐,等待我給他們上妝。 有我的化妝技術加持,他們在玩家面前的威懾力翻倍,業績暴漲。 就連恐怖大boss也慕名前來。 然而…… 看著面前16個腦袋、32雙眼睛的大boss,我抽了抽嘴角: 「妝是可以給你化,但是,得加錢……」
我愛上一個窮小子,後來又嫌他窮甩了他。多年後他功成名就,而我上菜時,不甚弄臟了她女友的包。小女友嗤笑道:「這個包你認識嗎?賠得起嗎?」 我笑笑,將自己的包遞給她:「限量版的Birkin,價格是你的三倍,把這個賠給你行嗎?」
我跟我姐有八分像。 她享受撩撥男人的過程,卻不想負責。 我不一樣,我貪財又好色。 於是我們一拍即合。 她出國當白月光,我做替身,入賬三七分。 後來,她緊急召喚我: 「國外這個好像纏上我了,有錢有顏,速來!」 我看了照片,覺得可行。 剛想跟現任金主說拜拜,卻被他扔到床上。 笑意涼薄:「你們姐妹倆玩了仙人跳就想跑,當我死了?」 救命,玩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