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反派的早死親媽。 反派爸不疼媽早死,性格孤僻,故而對曾治愈過自己的女主偏執成狂。 用盡手段強取豪奪,最後不得善終。 系統讓我救贖。於是我重生了。 看著巷子裡穿著皮衣染著殺馬特發色、目前還能活蹦亂跳的親兒子。 我掂了掂手上的菜刀,冷笑。 救贖?那叫老娘管兒子,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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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景之吞金自盡這日,是我的頭七。成婚多年,我恨他強娶,從未給過好臉色。 直到我死於叛軍刀下。 侯府滿門榮耀,眼都不眨,被他盡數舍棄。 再睜眼,我重生到嫁給他第二年。 婆母借我名義要為他納妾。 我趕去解釋:「謝景之,不是你想的那樣。」 卻撞見他被烈藥折磨。 怔愣過後,他難掩落寞: 「夫人對我向來狠心。」
辦完離婚手續的那天,我訂了回老家的高鐵票。 手機、身份證、餘額不多的銀行卡,就是我這些年來的全部。 管家給我打來電話,說我還有一些物品沒搬走。 「都扔了吧,我不要了。」 他又說,小少爺吵著要找媽媽了。 「他很快會有新媽媽,就是他之前一直心心念念的那個。」 我生的兒子,和他的父親真的很像。 連愛的女人都是同一個。 以前我會難過,那個人為什麼不能是我。 現在覺得,不愛就不愛吧,也就那樣。 高鐵開動之前,我對著電話那頭,說了最後一句話。 「你讓他放心,我這輩子,都不會再打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