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書了,但書裡沒我這個角色。 在書裡當了十七年有錢有顏的富家千金。 就在我幾乎要忘記我是個穿書人的時候,故事管理局終於給我發布了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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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校草宋書卿有一個秘密,一個說出來誰也不相信的秘密。他每天晚上都會隨機附身到一個女孩子的隨身物品上。
"我穿成了豪門少爺主角攻的陪讀。 少爺有心理疾病,從小就是個很陰暗的人,有施暴傾向。"
"決定和陸宴洲離婚那天。 他中斷了看到一半的電影,去接回國的初戀。 那天,我一個人在電影院坐了很久。 直到手腳發麻,也沒等來陸宴洲一個電話。 第二天我照常早起,安排好一切。 在陸宴洲下意識地避開我給他整理領帶的手時,我笑著提了離婚。 陸宴洲擰眉看著我: 「就因為那場沒看完的電影,你跟我鬧離婚?」 「隨你怎麼想都好。」我看著面前的男人,「陸宴洲,我隻是忽然發現,我不愛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