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情人節,我把他孤零零扔在大街上,轉身就走。 多年後重逢,他已權勢滔天。 現身會場,為女朋友買項鏈。 大家打趣:「秦總好事將近了吧?」 秦苛懶懶抬眼,「玩玩而已,算不得數的。」 話落,看到了我,唇角的笑意一僵。 眾目睽睽下起身,步態自若向我走來。 我大腦一片空白,隻來得及想好簡單的措辭:「好久不見——」 下一秒,筋骨分明的大手扼住我的脖頸,抵在墻上。 「你還敢回來?」 他笑得滿面春風,「我有沒有說過,再敢出現,我就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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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出現後,周讓開始漸漸忘記我。 他忘記自己曾經為我逃課打架,忘記徹夜守在練舞室裡看我跳舞。 向來煙酒不沾的他可以眉頭不皺地替女主擋酒,向我承諾一定惜命的他卻為了女主在賽道上飚車飚到起火。 他的身邊漸漸多了另一個人。 我決定離開的那天,他瘋了似地從賽道下來,以一個漂亮的賽車吻擋住我的去路。 他紅著眼角問:「……為什麼?」 我知道有一天他會連我的名字也一同忘卻。所以此刻我松開他的手,彎起笑和我的少年道別:「沒關系,去吧。」去愛你命中注定裡的那位姑娘。 白月光不就是被拿來遺忘的嗎?
"我是被獻給暴君的美人之一。 左腳剛邁進殿門,暴君冷笑一聲:「呼吸太吵,拖下去斬了。」 ? 哈哈。 身體硬硬的,原來是快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