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了白臨川整整十年,這事京城的人都知道。 可他不喜歡我,他說我粗鄙,說我野蠻。 也是,我自幼跟著父親騎馬射箭,皮膚是京城人所不喜的小麥色。 就連口音,也帶著漠北腔調。 我,是比不上那些大家閨秀的。 直到那年,家中生變,我落草為寇,成了名震一方的女土匪。 光風霽月的第一公子被我擄上了山。 我將他上下打量個遍,緩緩開口:「洗洗幹凈,送我房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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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叔是個極其冷漠強勢的人。我跟人打架,他會用腳踩在 我臉上,問我下次還敢不敢。我發脾氣摔了牛奶。他會拽著 我頭發讓我舔幹淨濺到他鞋上的奶漬。
貞元二年春,陸長庚要成親了。大婚前 夜,他宿在我宮中,不知餍足似地,發 狠地要了一遍又一遍。
我天生大力,能徒手抬缸。 恰好京圈太子爺膽小體弱,需要一個貼身保鏢。 他媽遇見我時,我正在他家後廚幹活。 「一袋米要扛幾樓?一袋米要扛二樓。」他媽眼睛一亮。 力氣大,缺錢,還精通日語! 後來我正式上崗,成了嬌弱太子爺的小跟班。 替他背包揍人,手撕綁匪。 人人都以為我是他的終極舔狗,隻有太子爺哭哭啼啼: 「不是的不是的!她一休假就跑得飛快!」 「綁匪刀都架我脖子上了,她還在談節假日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