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十年,在京老同學聚會,我又見到了他。 在一群年近 30 微微發福的男同學裡,他依舊看著年輕帥氣。 餐桌上,我們離得遠,未說一語。 聚會結束,下起小雨,我匆匆離去。 誰知他卻攔住了我的車。 「小杉。」他的目光,依舊和過去一樣清澈透明。 許是下雨吧,語氣似乎帶著一絲淡淡的焦急。 「能不能,載我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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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幼就被霍家當成兒媳培養。 二十歲,我與霍傾結婚。 二十四歲,我生下了霍嶼時。 霍嶼時與霍傾很像,總是沉默寡言,和我不太親近。 過去的每晚,我都會在臨睡前給他們父子送上一杯熱牛奶。 可這天,霍傾失手打翻了杯子,霍嶼時偷偷倒掉了牛奶。 我忽然有些倦了。 將離婚協議書遞給霍傾的那一刻。
"我參加了一檔逃生綜藝,搭檔是一個漂亮的小聾子。 我說:「借過。」 他看我口型,突然在我臉上親了一下,滿臉通紅:「雖然你的要求很無理,但為了贏,我可以。」 我震驚地看著他。 他一臉不解,然後怯生生開口:「你不是讓我親你嗎?」 「借過」和「親我」,口型一樣? "
穿書後我和女主的竹馬男二在一起了。 可女主未婚先孕的時候,他還是要去認 下那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