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了竹馬五年,在發現他喜歡校花之後,我決定放棄。 我申請換座位,不再和他們一起吃飯,一起學習,一起回家。 在和母親搬到外地前,我把親手織得一直不敢送給他的圍巾塞進他前桌的課桌裏。 【我覺得你人不錯,送你吧!】 我沒想過會和陸許再見面。 然而再次重逢時,那本該送給他前桌的圍巾卻圍在了他的脖子上。 而在見到我身邊與我並肩的男人時,他眼眶通紅: 「你不要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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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是劊子手,一心想有個兒子承繼事業,卻隻得四個女兒。 我娘臨死前,爹答應過她,會教給我們謀生的本領。 後來。 大姐滿身殺意,包馴服最烈的西域馬。 二姐力大無窮,一刀就能砍掉豬頭。 三姐心狠手辣,是高門千金的暗衛。 而我體弱,挑不了水砍不動柴,好不容易有人求娶,遠嫁第三年就守了寡。 家已回不去,為了活命,我跪在城門口賣身葬夫。"
上輩子,班花和小混混男友廝混有了孩子。 她肚子快遮掩不住的時候,找到了我的竹馬接盤。 我勸竹馬別犯傻,他不聽。 反而站在班花身邊怒罵我沒有人性。 後來我與他徹底斷交,畢業後嫁給富二代,成為富太太。 而他早早輟學打工,早出晚歸地養別人的孩子。 二十周年同學聚會再見,他滿頭白發朝我笑得悽慘。 再睜眼,我們雙雙重生。 回到班花找他接盤的那一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