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暗戀寫成了小說。 小說連帶著我一起火了,我卻有種社死的感覺。 後來,小說賣出版權,投資人在劇情上不斷挑刺。 「你寫的劇情有問題。 「這男的是瞎的?女孩暗戀得這麼明顯,他竟然沒有看出來? 「後面那男的不是也喜歡女孩嗎?除非女孩喜歡上了別人,不然他為什麼會出國?」 我不敢懟投資人,隻能應和他。 「啊對對對,您說得都對。」 他卻好像突然不高興了。 「對什麼對?是那男的瞎?還是女孩喜歡上了別人?」 咱就是說,錢難掙,shift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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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前夫的白月光,是頂替我 24 年的假千金後。 我沒哭沒鬧,留下離婚協議書,在江城徹底消失。 五年後在會議桌上再見前夫慕沉,我無視了他的目光坦然坐下。 曾經被當替身折磨多年的記憶,已經淡去了不少。 直到五年不見的兒子流著淚撞進我懷裡,紅著眼眶求我回家。 我冷淡推開長高不少的少年。 轉身抱起吃醋嘟著嘴的女兒: 「寶貝乖,媽媽隻有你一個孩子,沒人會搶走媽媽的。」 畢竟五年前,慕軒就和他爸一樣瞧不上我。 那時他說:「沒有用的蠢女人,爸爸討厭你,我也討厭你!」
"嫂子懷胎六月,拉著我哥衝進醫院要求醫生提前剖出孩子。 她口口聲聲說肚子裡懷的是化龍寶寶,隻要在8月8日的8點零8分出生,就一定能化蛇成龍,旺福旺家。"
"我的夫君是個有名的病秧子。 我與他成親三載,不曾有過越界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