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暗戀寫成了小說。 小說連帶著我一起火了,我卻有種社死的感覺。 後來,小說賣出版權,投資人在劇情上不斷挑刺。 「你寫的劇情有問題。 「這男的是瞎的?女孩暗戀得這麼明顯,他竟然沒有看出來? 「後面那男的不是也喜歡女孩嗎?除非女孩喜歡上了別人,不然他為什麼會出國?」 我不敢懟投資人,隻能應和他。 「啊對對對,您說得都對。」 他卻好像突然不高興了。 「對什麼對?是那男的瞎?還是女孩喜歡上了別人?」 咱就是說,錢難掙,shift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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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是劊子手,一心想有個兒子承繼事業,卻隻得四個女兒。 我娘臨死前,爹答應過她,會教給我們謀生的本領。 後來。 大姐滿身殺意,包馴服最烈的西域馬。 二姐力大無窮,一刀就能砍掉豬頭。 三姐心狠手辣,是高門千金的暗衛。 而我體弱,挑不了水砍不動柴,好不容易有人求娶,遠嫁第三年就守了寡。 家已回不去,為了活命,我跪在城門口賣身葬夫。"
上輩子,班花和小混混男友廝混有了孩子。 她肚子快遮掩不住的時候,找到了我的竹馬接盤。 我勸竹馬別犯傻,他不聽。 反而站在班花身邊怒罵我沒有人性。 後來我與他徹底斷交,畢業後嫁給富二代,成為富太太。 而他早早輟學打工,早出晚歸地養別人的孩子。 二十周年同學聚會再見,他滿頭白發朝我笑得悽慘。 再睜眼,我們雙雙重生。 回到班花找他接盤的那一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