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了小說裏的真幹金萬人嫌。 穿來時,她正站在天臺上想要往下跳。 此時,她的親人全陪著假千金出國旅遊,對她厭棄至極。 我轉頭回了林家,準備在客廳自殺,晦氣死他們。 二哥卻突然回來,嗤笑道:「又想搞這些把戲博得關注,惡不噁心。」 我扇了他一巴掌,平靜道:「嘴別犯賤。」 然後當著他的面,將刀往胸口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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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是劊子手,一心想有個兒子承繼事業,卻隻得四個女兒。 我娘臨死前,爹答應過她,會教給我們謀生的本領。 後來。 大姐滿身殺意,包馴服最烈的西域馬。 二姐力大無窮,一刀就能砍掉豬頭。 三姐心狠手辣,是高門千金的暗衛。 而我體弱,挑不了水砍不動柴,好不容易有人求娶,遠嫁第三年就守了寡。 家已回不去,為了活命,我跪在城門口賣身葬夫。"
上輩子,班花和小混混男友廝混有了孩子。 她肚子快遮掩不住的時候,找到了我的竹馬接盤。 我勸竹馬別犯傻,他不聽。 反而站在班花身邊怒罵我沒有人性。 後來我與他徹底斷交,畢業後嫁給富二代,成為富太太。 而他早早輟學打工,早出晚歸地養別人的孩子。 二十周年同學聚會再見,他滿頭白發朝我笑得悽慘。 再睜眼,我們雙雙重生。 回到班花找他接盤的那一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