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了她六年忠實的舔狗。二十四生日這一天,她送了我一棟別墅,也提了分手。「阿毅,隻要你答應以後不聯繫我,這就是你的了。」我接過她手裏的鑰匙,差點笑出聲。畢竟她提出分手後一周,我就能穿回到現實世界裏。我被困在這本小說裏太久了。而後來,她找遍了全世界,再也尋不著我的蹤跡的時候,哭得像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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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婚姻,末笙都沒讓厲御南愛上她,得知自 己患上絕症,她隻乞求十個月。“十個月後, "
"十三歲那年,我用自己換了一碗雞湯。 那以後我就知道自己天生是吃這碗飯 的。我用它換了一顆又一顆人頭。"
"在一起八年,說好年初二到我家商量婚期,他們全家都放了我鴿子。 我去要個說法,看到他帶了個女同事回家過年。 他讓我別多想,別發瘋。 他爸媽說,塗可你收斂一點,像什麼樣子。 我爸爸,一大早就起來忙活,準備了滿滿的一桌子菜,逢人就說親家待會兒要過來。 結果他說忘了,改天吧。 他出國留學期間,他爸患了腎衰竭,全程都是我陪著去醫院。 我爸那時身體也不好,怕我忙不過來,自己去醫院手術,瞞著不說。 那一刻我突然就崩潰了,瘋了似的踹他家的門: 「我今天就是來發瘋的,我收斂你媽!楚昂,我收斂你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