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時,我求江旭不要殺死我的小狗。「不殺它可以,你替它給綿綿下跪道歉。」 我跪了,他的綿綿笑了,他也寵溺地笑了。 26歲時,我求他救重病瀕死的父親。 他將支票砸在我臉上: 「可以啊,隻要你去死……不過,要死的話就死遠一點,別弄臟我的家。」 我將支票送到醫院,蜷縮在媽媽的墓地前,用刀片割破了手腕。 27歲時,我嫁給了滿眼都是我的男人,他卻紅著眼追到了我的婚禮現場……
Advertisement
"姐姐嫁給舅家表哥,被虐待而亡。 她住的是下人房,吃的是下人飯,幹的是下人活。 不到兩年就被磋磨致死。 父親冷血古板,不僅不為她討回公道,還讓我去給姐夫續弦。 既然對他而言,姻親比女兒重要。 那我也就不裝了。 攤牌了! 我這次去是滅門呢,還是滅門呢,還是滅門呢?"
我曾經親手撕爛過年級第一的情書。 並當著他的面說:「我不和窮學生談戀愛。」 多年後,再見到江鬱白,是在他的萬人演唱會上。
我的皇弟沉迷穿越女,荒廢朝政和她去遊山玩水。沒多久,他寫信給我:皇姐,她竟有三個夫君,我想回宮。 我去接他,卻被他賣進最下等的窯子。 「鳳逍說她想當女帝,你肯定不同意,隻有這樣你才不會礙事。」他一邊道歉,一邊看著我被凌辱致死。 重來一次,我回信道:她隻是犯了全天下女人都會犯的錯,你忍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