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進一本青梅竹馬BE的小說。 女主選擇了天降男主,甚至不惜與竹馬決裂。 隻有他被困在了年少瘋狂滋生的愛意中,求而不得。 小說生出了意識,讓我來救贖他。 於是我從十七歲到二十七歲都陪在他身邊,整整十年。 在他二十八歲生日這天,我滿心歡喜地等著他 但,女主重生了。 當他一整晚杳無音訊時,我終於明白。 大家都希望小說裡的深情男二能另覓良人。 卻沒有想過,他除了女主,誰都不要。 所以,我該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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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薇奇和莊少洲第一次見面,是距離婚禮倒計時五個月。她不是那種遮遮掩掩的人,直接把這樁婚事當做生意來談。 「莊先生應該知道吧,我和前任剛分手一個月。」 「這事鬧挺大的。」 對面的男人西裝革履,眉眼矜冷,漫不經心地彈了彈菸灰,「陳小姐的戀情,港島無人不知。」 對方淡定得不像是一個即將和她結婚的人。"
"穿成老狼王的妖豔狼後,狼群每條狼都對我虎視眈眈。 一根和一百根我還是分得清的。"
我的好兄弟將意外發情的我抵在了窗臺上。 我渾身發軟,呼吸灼熱,像條被迫上岸難以呼吸的魚。 他壓著焦躁不安的我,嘴角揚起蠱惑的笑意—— 「求我,我或許可以考慮,偷偷咬你一口。」 我用滿是霧氣的眼睛濕漉漉地看著他,「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