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闖入告白現場,一把奪走我送給學長的 99 朵玫瑰花。 他一手掐著情書,一腳踩著玫瑰花,滿眼淚光地質問我:「怪不得不公開我,原來明面上還要再養一個小的。」"
Advertisement
"我去古鎮旅遊時,在一張明信片上發現了我丈夫的字跡。 「願有歲月可回首,且以情深共白頭——趙從衍、林晚留於烏鎮。」 明信片的落款時間是 2008 年 9 月 11 日。 那時,我剛生下我和趙從衍的第二個孩子。 孩子高熱昏迷,我還沒出月子就抱著她跑去醫院。 可還是晚了一步,孩子再也沒能醒來。"
"為完成畢業論文,我選了隔壁學校的施廷作為我的研究對象。 我偽裝舔狗,锲而不舍地追了他一年。 他讓我雨夜送藥,我下單同城快送。 他讓我酒吧相見,我壓根不去,隨手發條診斷記錄過去告訴他見他的路上我高燒昏迷。 他罵我不過是他身邊的一條狗,我搜了段狗叫錄音和哭泣原聲發給他以示贊同。 一年後,我的論文被評為優秀畢業生論文,我心滿意足,火速刪掉和施廷的一切聯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