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50 歲那天,坐了 20 年牢的沈琳出獄。 邱無塵向我提出離婚,要照顧沈琳後半輩子。 他們年輕時曾轟轟烈烈相愛,又遺憾分開。 沈琳忍受不了家暴,憤而殺死父母,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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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古鎮旅遊時,在一張明信片上發現了我丈夫的字跡。 「願有歲月可回首,且以情深共白頭——趙從衍、林晚留於烏鎮。」 明信片的落款時間是 2008 年 9 月 11 日。 那時,我剛生下我和趙從衍的第二個孩子。 孩子高熱昏迷,我還沒出月子就抱著她跑去醫院。 可還是晚了一步,孩子再也沒能醒來。"
"為完成畢業論文,我選了隔壁學校的施廷作為我的研究對象。 我偽裝舔狗,锲而不舍地追了他一年。 他讓我雨夜送藥,我下單同城快送。 他讓我酒吧相見,我壓根不去,隨手發條診斷記錄過去告訴他見他的路上我高燒昏迷。 他罵我不過是他身邊的一條狗,我搜了段狗叫錄音和哭泣原聲發給他以示贊同。 一年後,我的論文被評為優秀畢業生論文,我心滿意足,火速刪掉和施廷的一切聯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