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人淡如菊的腦殘文裡,我成了惡毒女二。 皇帝賞賜我們家萬兩黃金,女主人淡如菊地替我們拒絕。 「錢財都是身外之物,我們趙家赤誠為國。」 我一個大鼻竇打得她血濺當場。 「你他媽懂不懂皇命難違?」 早看她不順眼了,裝 13 沒個完。 她人淡如菊推掉的萬兩黃金,是我和爹娘七進敵營,拿命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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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小混混,救了個弟弟,養大了。 弟弟聰明賢惠,成績從小名列前茅,還會幫我洗衣服,做飯,收拾家務。 直到我看到他在幫我洗衣服時偷聞我內褲。 我跟他對質,他破罐子破摔,扒了我褲子。 「哥,你看不出來嗎,我在拿你當老婆養!」 誰養誰啊,到底!
夫君進宮後帶回了一個姑娘。可巧,我 省親回家也帶回一個少年。「夫君,他 柔弱不能自理。」我搶在夫君說話前
我是皇上的白月光,但他愛上了我的替身。 我懷胎三月,他灌我喝下墮子湯。 我的血流了一地,疼得鉆心。 他笑著哄我:「乖,生過孩子,就不漂亮了。」 若我不漂亮,就不像失蹤的方婉了。 後來,我重活一世。 當眾燒掉他與我的訂婚書。 我祝他和方婉郎情妾意,百年好合。 他卻說,非我不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