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嫌我點 20 塊的外賣太貴,撿破爛補貼家用。 她把撿來的垃圾丟進我車裡,害我失了公司大單。 她撿來別人丟的接線板,給電動車充電,差點讓全樓起火。 她撿來的保溫壺洗都不洗,就給病中的我盛湯。 還說我年輕,吃點毒藥也能消化。 我賭氣回了娘家,她卻賣了我婚房的家具,要給老公娶小三。 我憤然離婚,婆婆倒想起來息事寧人…… 轉手送了我一塊金鑲玉的項鏈,可我不知,項鏈是撿的。 金鑲的根本不是玉,是輻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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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成了虐文裡的路人甲,家裡其他人都是下場悽慘的大反 派。隻有四歲的我擺爛了,沒想到家人突然能讀我心了。【難受,那麼帥的爸爸,會被男主逼得跳樓。】
"未婚夫心裡有其他的女人。 因為她,周澤推遲了三次我們的婚禮。"
"隻因誇了陌生阿姨一句「好漂亮」,媽媽就忽然發作。 「我不要你了。」她凜起面容,語調鏗鏘: 「你們父女倆,我通通都不要了。」 那天我抱著還沒來得及送出的禮物,追著出租車跑了好遠。 摔到地上時看到空中的怪異文字。 【活該,說小三漂亮,怎麼不摔死她!】 【女主好颯,這樣狼心狗肺的小崽子就該扔掉。】 那時我才知道,我就是拋夫棄子文裡那個被拋棄的不孝子。 而大女主媽媽在攢我的悔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