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周時安自小便訂下婚約,隻等成年便可成婚。 留學歸來後,他愛上了另一個高喊平等、自由的女子。 他嫌我古板迂腐、不懂浪漫,卻還是在父母的安排下和我成婚。 可成婚半年,他便迅速提出和離。 我不願糾纏,如他所願在和離書上籤下字。 後來,在敵人的戰火中他被心愛的女子拋下。 而我卻救了他。 再後來,臨行前他問我: “如果我可以活著回來,我們能重新開始嗎?” 我收下他的糕點,但等的卻是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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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殯儀館發去消息:「你們怎麼還沒來,都遲到了。」 對方連忙道歉: 「不好意思,路上有泥石流,車輛無法通行。」 然後小心翼翼: 「您,您著急嗎?要不再堅持一兩天?」 我看著我的屍體被野狗啃咬得不成樣子。 想了想,回復: 「也行。」"
"年少時,我逼著新科狀元做了我的男寵。 我是容王唯一的嫡女,一句話就能讓他仕途亨通,也能讓他人頭落地。 所以他低聲下氣地伺候了我三年。 後來,我父王輸了政鬥,我被沒為官奴。 再見時,已貴為首輔的狀元郎抱著美人,冷眼看我幹粗活。 可就在美人要推我入鬼門關時,他卻說: 「姜卿雲,你還欠我一顆真心,你不準死。」"
我喜歡了周近嶼很多年。 他卻和霸凌我的女生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