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霸總老公離婚後,我難產而死。 因沒人燒紙,隻能在地府打工,終於在第 10 年攢夠投胎的錢。 轉世前,我偷回人間看女兒。 卻見她因倒水不小心燙到繼妹,便被奶奶掌摑、繼母咒罵。 就連霸總老公也說:「你和你媽一樣歹毒。」 然後抄起花瓶向女兒砸去。 危急關頭,我現身保護。 所有人都震驚於我突然出現。 隻是霸總老公霍然起身,面色陰鸷地質問: 「謝嵐宜,裝死這麼多年,你終於舍得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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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賀誠瑾,但他不喜歡我。 嘿嘿,那我就更喜歡了。 朋友勸我:「換個人喜歡吧,愛而不得很容易被虐身虐心。」 笑死,男人愛而不得,會強取豪奪,病嬌囚禁。 女人愛而不得就得化身虐文女主,卑微求愛? 「不好意思,姐喜歡玩強制愛。」
"我娘是個大字不識的農女,卻把我爹供到中舉。 我爹要娶相府嫡女那天,我娘乖乖做了平妻。 我爹覺得我娘愛他好拿捏。 嫡母覺得我娘出身鄉野不是她的對手。 我娘就這樣在她們的輕蔑下,扮豬吃虎,將我養得貴不可言。"
"我拼了命終於將阿弟推上了皇位。 這一路,我滿心算計,滿手鮮血,更是滿身的傷病。 還沒等松一口氣,阿弟卻給我賜來一杯鸩酒,他說: 「阿姐,你手上的權勢讓我不安。」 「你再幫我一次,去死好不好?」 再睜眼,我重生了。 這一次,我再不會將自己的命運交到別人手上。 這皇位,他能坐。 我為何坐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