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書名:雨過天晴 字數:3866 更新時間:2024-12-18 14:56:42

他第一次主動找我。


是為了林音音?


他唱自然是好的,歌的傳唱度一定會高,甚至可能會爆火,但這一切和賣了版權的我有什麼關系呢?


名聲是他的,錢是林音音的。


我有什麼呢?


我輕笑一聲,說:「噓……」


舞臺上。


音樂響起。


程蒼蒼空靈又清晰的歌聲響徹全場。


【細雨打碎流光,楊花鋪滿床。】


【你門前輕踱步,我羞顏整衣裳。】


……


【得你偏寵的她,梨花點笑靨。】


【我遺落在春風裡,也在遺忘你。】


【舊青苔上新霜露,不識故人面。】


【但沒關系,失去你我還有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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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曲唱完。


臺下靜默片刻,旋即掌聲如雷。


我如釋重負,含笑對陸奕辰道:「謝謝陸老師的認可,但《偏寵》已經有了最好的歌者。」


16 歲的那首歌,是寫給陸奕辰的。


但也就隻有那一首了。


13


程蒼蒼順利晉級 8 強。


她在臺上感謝了很多人,特別感謝Ţű̂ⁿ了我:


「沒有趙雨晴老師的歌,我不能繼續站在這裡,謝謝趙雨晴老師,謝謝每一個投票給我的人,謝謝你們……」


她眼含熱淚。


我滿心歡喜。


林音音摔了門。


她說:「隻是一首歌而已。」


我眉宇舒展,笑得暢快:


「有了第一首,就會有第二首,而且每一首都是幹淨的。」


她變了臉:「你什麼意思?」


「林老師,您怎麼生氣了?我說錯話了嗎?您的歌也是幹淨的。」


「賤人!」


林音音再次摔門而去。


很快,我得到了通知。


節目組和我解約了。


三倍賠償。


豪氣!


我拿錢走人,林音音的臉上重新有了笑容。


「我說過,一首歌的發行不是那麼容易的。」


「林老師說得對,一個人同時寫出那麼多首風格不同的歌,您一定特別不容易。」


林音音深吸一口氣,聲音又輕又冷:


「趙雨晴,你應該死在 26 歲。」


這是我心中的痛。


生病的人,有時候想死,有時候想活。


每一天都如同二極管,徘徊在生死兩邊。


所以,我特別討厭有人說我該死。


因為,老天爺不收我。


誰也沒有資格說我該死。


我沉了臉,盯著她那張小心隱藏起恨意與惡毒的臉,冷冷道:「要讓你失望了,以後的每一天你都會失望。」


我轉身離開,心緒難平。


當晚我就寫下了一首歌《鬥戰勝佛》。


【我頭戴紫金冠,身披黃金甲。】


【步雲履一蹬,腳下十萬八千裡雲霞。】


【蕩盡世間不平事,掃清乾坤濁氣,將那妖魔鬼怪統統拿下。】


……


寫完後,我心滿意足。


若每次被刺激一下,都能收獲一首歌。


我倒是不介意和林音音做同事的。


可惜,沒機會了。


有點懷念她——我的妖魔鬼怪。


14


程蒼蒼火了。


《偏寵》火了。


我接到了一些約歌電話,但不知道怎麼回事,那些約歌信息很快便沒了下文。


好像他們心血來潮來撩我一下,撩完就沒下文了。


程蒼蒼替我打抱不平,說節目組太沒有人性,竟然過河拆橋。


我安慰她沒事,這不完全是節目組的問題ŧũ⁴,還有林音音在背後挑唆。


不過,釘子想要刺破洞,總有辦法的。


這段時間,林音音的歌屠榜各大榜單。


雖然好評如潮,但也有一些小插曲。


比如有幾個作曲人告林音音抄襲。


但最終並沒有掀起什麼風浪。


林音音很早很早以前就將那些歌注冊了版權,告的人落了一鼻子灰,反而名聲受損。


不過,她終究還是引起了眾人的質疑。


因為一個正常的創作者,不可能保持這麼高產,這麼高質量的創作頻率。


而且,那些歌曲的風格大相徑庭,歌詞意境也相去甚遠。


有人懷疑林音音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


猜測林音音背後有一個強大的制作隊伍,專門為她寫歌,以她的名義發表。


其中有一首歌的歌詞,被吐槽得最嚴重。


那個告林音音的詞作者拿出了比林音音更早的時間證據,那是她年少時隨手寫下的小詩發表在《少年報》上,她至今仍然保存著那時的《少年報》。


這是鐵一般的證據,林音音無法自證,隻能全力公關。


歌手大賽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我添了一把火,順勢停止了給歌手大賽的《天地》授權。


而這個時候,節目已經進行到了 4 強賽。


最關鍵的時刻,沒了熟悉的片頭曲,觀眾會不奇怪嗎?新換一首主題曲,觀眾會買賬嗎?


就算換了,能有《天地》這樣的傳唱度嗎?


現在,走在街上,隨便一個小孩都能唱出「歌裡歌外,天大地大」這句詞。


節目組不傻,不會輕易放棄這首歌。


果然,我上午才發的微博。


下午就有人聯系我了。


當我和林音音坐在談判桌兩邊時,林音音面色鐵青,一雙眸子冷若冰霜。


我語調溫和地說著自己的訴求:可以繼續把《天地》授權給節目組,不過,我很喜歡作曲部的工作,希望能繼續回來工作。


「不可能!」林音音斷然拒絕。


「那就沒辦法了。」我笑了,無所謂的樣子。


「聽說你和程蒼蒼的關系很好?」林音音忽然道。


「你什麼意思?」我心中響起警鍾。


林音音不說話,隻是意味深長地笑,那笑容油膩,很欠揍。


我看向節目制作人,平靜道:「一個節目做起來很不容易,如果第一季就曝出醜聞,後面第二季第三季觀眾還會買賬嗎?失去觀眾的信任節目,會涼得很快,您覺得呢?」


制作人一直沉默,最後說道:「節目一直是公平公正的,市場決定的原則,你的要求我會轉達,請等一下。」


我點點頭,轉身離開。


從我 19 歲遇見林音音一直到現在,7 年時光,林音音一直在贏,但她不會一直贏。


再柔弱的小苗也長成了大樹,不是可以隨意欺負的了。


門外,我遇見了陸奕辰。


他看看左右無人,快速將我拉進一個會議室,關上門。


我掙開他的手,無比惱怒。


明明我們清清白白,卻搞得像偷情一樣。


那一刻,說不清為什麼,我心底的火氣一下子蹿了上來。


我抬手,一耳光打在他臉上。


陸奕辰蒙了。


明亮的眸子冷了下來。


「我隻是不想被人看見。」


「關我什麼事?」


「雨晴……」


「有話快說,有屁快放。」


「這個節目是音音的心血。」


「啪!」


我又一耳光打過去:


「放屁,這是我的心血,她是來摘果子的,她做夢,這一次她不會得逞。」


我拉開門,氣勢洶洶地走了出去。


每一步都走得又快又狠,似乎這樣能將心中的戾氣排出去。


走了很久,腳疼了。


我慢了下來。


我在想,我為什麼生氣,為什麼對他那麼充滿敵意。


想了好久好久,才有一點兒想明白。


我生氣是因為,這麼多年了,我其實一直都需要陸奕辰給我一個交代。


他一句分手,就將我拉黑,仿佛那過往 7 年不值一提。


可憑什麼?


就算法庭審判也得給個罪名。


他憑什麼分手都不給我一個原因?現在卻又信誓旦旦地說這是他女友的心血?


他不了解我,他根本就懶得了解我,甚至瞧不起我。


這個垃圾!


大垃圾!


不配我 16 歲寫的那首歌!


15


我和陸奕辰被人偷拍了。


我的臉明晃晃地被掛在了網上。


我扇陸奕辰巴掌的片段,照片弄出來好像我在撫摸他的臉。


原本還在吃林音音抄襲瓜的人瞬間將目光瞄在了陸奕辰的桃色新聞上。


很多人開始同情林音音這個正牌女友,說她忙著做節目,卻被女下屬偷了家,難怪她要開除我。


我的微博下原本隻寥寥數人,現在惡評如潮。


《糾結》《偏寵》這兩首歌下也被人打了無數低分評論。


而無數人節目組換掉我的主題曲《天地》。


我一條條刷著評論。


忽然覺得可笑。


這些評論整齊劃一,根本就是水軍,他們分明都是在逼著節目組做決定,在我和林音音之間作一個抉擇。


如果這是陸奕辰和林音音的手段的話,不得不說,挺成功的。


用我和陸奕辰的桃色新聞吸引眾人的目光,讓林音音被人同情,她抄襲那件事自然而然就影響小了,很可能她還會作為一個被害者被眾人同情。


果然……


很快,林音音在微博上發了消息。


說她年少時讀過這首詩,記在本子上,以為是自己寫的,作詞的時候隨手拿來用了,因為時間太久,記憶混亂,才造成了這樣的誤會,已經和那位作詞家溝通過,購買了版權。


她感謝大家的監督指正。


而微博下的人都已不關注此事,反而是讓她看好陸奕辰,別被別有用心的人偷了家。


她回了一個哭笑不得的笑臉,說明白!


陸奕辰很快在她的笑臉下回復:【沒人偷得走的,馬上就回家。】


評論裡一派歡樂和諧。


我成了唯一的小醜。


我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思緒東奔西走。


22 歲的陸奕辰在我心上捅過一個大洞。


我以為,他再也沒有能力傷害我。


但我錯了。


27 歲的陸奕辰依舊有本事在我心上戳個窟窿。


既然如此,那就魚死網破吧!


16


這些年,我沒有停止過研究林音音。


我將她的歌總結歸類一下,有些歌的曲風是極其相似的,與幾個不出名的小歌手撞了。


我嘗試著聯系了其中一些,很快建立了一個小群。


大家各自吐槽著林音音,找到了一些共同點。


【說起來真的見了鬼了,我在自己的本子上寫的曲子,前面幾句一直覺得不好,還在修修補補,林音音就把歌發表了。我發誓,在那之前,我都沒見過林音音,根本就不認識她。】


【我也是啊!突然莫名其妙的,我都懷疑有人進我家拍照發給林音音了。】


【你們聽說了嗎,林音音給在《少年報》上發表詩的那個老師,賠償了兩萬塊,太諷刺了!兩萬塊就可以隨便抄,這錢對林音音來說,算個什麼?】


【我查了一下,林音音一年裡一口氣注冊了上百首歌的版權,這絕對見鬼了,正常人不可能有這樣的速度】


對上了。


這些遭遇和我多麼相似。


林音音絕對有鬼。


【我懷疑林音音養了小鬼,她的小鬼偷了我們的歌給她。】


【說不定是我們被下了降頭,不行,我要去找個大師給我瞧瞧。】


我:【有沒有一種可能,林音音是從未來穿越回來的?】


群裡一陣靜默。


片刻後,信息飛快地流動。


【臥槽,臥槽,臥槽!】


【腦洞開太大,我也開一個,她是不是帶了個歌神系統?】


【我覺得很可能,或者她重生了。】


那一天,群裡議論紛紛。


最後得出兩個結果,一個是林音音的確有古怪,另一個結論是,我們竟然拿林音音毫無辦法。


她所有的手續從法律層面上來講,都是合理的。


從法律角度,我們根本無法贏過她。


但人的記憶是有限的。


那些有出入的歌詞便是證據。


林音音的歌,一些旋律有瑕疵,一些歌詞有瑕疵。


想來是因為她能記住一首歌的大部分,但無法精確到那麼多的細節。


林音音注冊了那麼多首歌的版權,估計已經是她的極限,這些年她的作品越來越少,便是證據。


我們想要贏過她,唯一的辦法,就是逼迫自己,創作出更多的歌,讓她無法從時間維度上再超越我們。


等討論完畢。


我私聊了群裡的一個人——張凌兮。


我將一首首歌發給張凌兮。


前前後後一共發了二十多首。


張凌兮緩緩打了一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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