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書名:終點 字數:4194 更新時間:2024-11-06 1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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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幾間庫房,有一大半放的,其實是被他作為底牌的東西。


總之,我被推出急救室時,那些對沈恪窮追不舍的人已經在極大的火力差距下被盡數殲滅。


不僅如此,他的手下已經帶著人和一批槍械過去,用兇殘到近乎虐殺的方式,摧毀了對面的核心勢力。


這些,都是我醒來後,沈恪告訴我的。


在病床上睜開眼的第一秒,我就看到他發紅的眼尾。


顧慮著我剛急救成功,他抱我很輕,卻又仿佛帶著某種深入骨髓的悸動。


他把臉貼在我心口,嗓音輕顫:「穗穗,不要離開我。」


帶著失而復得和劫後餘生的慶幸。


不比上一次我掙脫他的手跑開時,那時他隻是意識到自己已經付出真心,所以還在猶豫,要不要幹脆解決掉我這個破綻。


而這一次,他已經不能承擔失去我的後果。


沈恪,我們之間,究竟誰是小狗,誰是主人。


我把手貼在他後背,眼淚一顆顆掉落在他脖頸裡:


「昏迷的時候,我又夢到了我爸,我阿姨,還有……我哥。」


「既然那些人已經被徹底解決了,我們應該不會再遇到危險了吧?」


「那我們的婚禮……回國辦好不好?」


我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試圖盡力壓下嗓音裡的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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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讓我爸他們知道,穗穗現在不是自己一個人了。」


12


沈恪答應了我。


隻是婚戒還沒有做好,所以出院後,我還是住回了那棟別墅裡。


他突然變得很黏我,從早到晚都和我待在房間裡。


哪怕我畫畫的時候,沈恪也能在旁邊看一下午。


我問他:「不覺得無聊嗎?」


他搖搖頭,把我正在畫的雕塑推到一邊,自己替換上去。


「畫個死物有什麼可看的?穗穗幫哥哥多畫幾張。」


「……」


我到底什麼也沒說,隻是默默換上一張新的畫紙。


而大概是因為,住在醫院那幾天,我跟他講了一些我和沈應星小時候的經歷。


其中就包括一件,我在院子裡蕩秋千被人推下去,等沈應星替我打回來的第二天,對方的哥哥直接把秋千剪斷,還說誰都別想玩的事。


沈恪竟然在院子裡,之前用鐵鏈拴過我的那個地方,扎了一架秋千。


月光下,他難得沒在身上掛武器,穿了身很隨意的白T黑褲子站在那裡,沖我招手。


「穗穗,過來試試。」


等我坐上去玩,他又問我:「哥哥對你好嗎?」


「好。」


「那願意和哥哥結婚嗎?」


「……我要是說不願意,就不結了嗎?」


他揚起眉,笑容愜意,難得有種少年般的意氣飛揚:「那就綁你去結。」


……


戒指終於做好送來後,天氣也越來越熱了。


在沈恪帶著他的心腹手下換上便裝,帶著我踏入境內土地的一剎那,我鼻子一酸,眼淚也跟著掉了下來。


他轉頭看到,目光裡多了點什麼:「這麼想家?」


我擦掉眼淚,點了點頭。


我在這裡生長了二十四年,又去地獄裡險險走了一遭。


對於故土的想念,幾乎令我難以承受。


沈恪把我抱在懷裡,任由我哭了半天。


由於身份特殊,手上又掌握著那樣致命的生意,所以他即便帶我回來,逗留的地方也沒有離邊境線太遠。


婚禮的地點,則選在附近一家教堂。


原本時間是要提前至少半年預約的,但沈恪用十倍的價格,就從一對未婚夫妻那裡買到了三天後的名額。


按照習俗,未婚夫妻婚禮前一天是不能見面的。


但我和沈恪都沒有親人,他也更不會遵守這種習俗,所以婚禮的前一天晚上,他依舊和我同房睡。


他遺憾地說:「可惜,之前挑的婚紗沒用上。」


「新買的也還不錯。」


他摸了摸我的頭:「心情還是不好嗎?」


我垂下眼:「明天舉行完婚禮,你就陪我去墓園看我家裡人好不好?」


沈恪說好。


我和他說了好多好多話。


最後的最後,我有些困了,蜷縮在他懷裡打呵欠。


沈恪就低頭在我額頭上親了親,問我:「明早有沒有想吃的東西?」


「我好想吃,糖炒慄子。」


最後一遍了。


他勾勾唇角:「才夏天呢,秋天再帶你去買吧。」


語氣如常。


13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了床,換了婚紗,還戴了最初的時候,沈恪送我的那副耳環。


他那些心腹手下一路護送著我們,快到婚禮時間時,都來到了教堂。


我靜靜地看了一圈,在心裡點著人數,最後提著婚紗裙擺,從後臺上了樓。


深吸一口氣,我推開換衣間的門。


可沈恪竟然不在裡面。


我進屋找了一圈,怔在原地,忽然有股涼意,從心裡的每一處縫隙緩緩漫出。


「穗穗。」


熟悉的聲音響起,我回過頭,看到沈恪站在門口,看向我。


我問他:「你去哪兒了?」


「去買了點東西。」


他走進來,順手帶上了身後的門,「時間快到了,神父都在下面了,你在這裡幹什麼?」


「……耳環,耳環掉了一隻,不知道是不是勾掉了,所以我來找。」


沈恪彎起唇角,湊過來親了親我:「你穿著婚紗不方便,我來找。」


今天他穿著西裝,襯得身材愈發高大挺拔,連頭發也打理得很清爽。


那張臉總帶著一絲若有似無的笑意,不染血不染塵的時候,就格外好看。


恍惚間,好像我們真的不過是國內一對再普通不過的平凡夫妻,就要去完成人生中最重要的儀式。


如果,樓下裡裡外外守著的,不是他那些手上沾了很多條命的手下的話。


如果,他不是沈恪的話。


「啊,我好像看到了,掉在那邊。」


我站起身,一邊說著,一邊走到沈恪身後。


在從裙擺下拔出那把手槍,並抵住他心口的時候,有什麼冰冷而堅硬的東西,也頂在了我腰間。


「穗穗呀。」


沈恪嘆息般的聲音響起,「好歹,等婚禮舉行完再動手,那麼多人都在等我們。」


我冷冷地說:「讓他們去牢裡等吧——我們出動的人手,足夠將你帶來的心腹一網打盡了。」


「嗯。」


沈恪又笑了,「那我呢,為什麼要把我單獨留下來,是穗穗……舍不得我嗎?」


「你太危險,為了避免節外生枝,交給我來處理就夠了。」


「所以你現在要怎麼處理我呢,和我同歸於盡嗎?」


抵在我腰間的槍口,又往內側頂了頂。


「必要的時刻,我可以犧牲。」


沈恪不說話了。


樓下有騷動聲傳來,接著是一連串重物落地的沉悶聲響,還有幾聲槍響。


因為要入境,沈恪那些手下並沒帶太多武器,何況我們部署許久,早已做了充足的準備。


我強迫自己和那雙寒星般深邃,卻滿是異樣感情的眼睛對視。


忽然聽到他問我:「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沈恪,我讀的不是美院,是警校。」


隻不過,從一開始,我故意裝作被那對老夫妻迷惑的時候,隻是想去那個人口販賣集團臥底一段時間,找到他們的老巢。


卻沒想到,被沈恪買回去,釣到了一條更大的魚。


畫畫是我從小到大的愛好,所以畫得還不錯,遞出去的那麼多幅裡,偶爾有一幅畫刮開顏料,下面是隱藏的信息,很正常。


粗糙的木雕裡放著竊聽器和定位器,很正常。


為了逼出沈恪的底牌,提前準備好過敏藥之後,就主動吃下一把花生,也很正常。


「我其實隻是有點感慨……」


沈恪忽然低低開口,「我的穗穗,連刀都拿不穩,怎麼能一個人做到這麼多事?」


不,當然不是我一個人做的。


那個賣給我木雕的小攤販。


那個接著拽裙擺的動作敲擊我小腿,示意我行動的女人。


那個突然冒出來的敵對勢力的二把手。


「我從來都不是一個人,有很多戰友和我並肩作戰,目的就是把你們這群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一網打盡……沈應星。」


在這個名字被叫出口的一瞬間,面前的男人眼睛裡分明有什麼光芒暗了下去。


「果然啊,我就知道,穗穗沒有失憶。」


男人臉上那副無奈又溫柔的表情,和我記憶中很多年前的沈應星,驟然重疊。


心臟深處忽然爆開一陣酸澀的痛意。


其實我會去讀警校,也是因為沈應星。


我就想,等我讀出來,一定會把畢生精力都用在打擊人口販賣活動上。


讓世界上,像我們家這樣因為孩子失蹤就此分崩離析的家庭,能再少一點。


正因如此,哪怕一開始我看到血都會頭暈,但還是在一次次殘酷的課程中咬牙堅持了下去,還拿到了頂尖優異的成績。


可命運的吊詭正在於此。


我為了沈應星去讀警校,可走出學校後,要對付的第一個犯人,就是沈應星。


所以,這麼多年,他哪怕活著,都沒有回來看過我一次。


是因為,他被賣到了那種地方。


已經無法回頭了。


我咬著牙,直直看進沈應星眼睛裡:


「我知道,當初你失蹤,是我的錯。如果不是我叫你出去買東西,你不會被拐賣——哥,你應該也特別恨我吧?」


因為恨我,所以才在一開始就認出我的前提下,還用那些手段來折辱我。


沈應星點了點頭,眼睛裡的情緒像浪潮一樣翻湧。


「所以,沈應星,我出於一個警察的責任擊斃你,再出於一個妹妹的愧疚,把我這條命賠給你。」


我閉上眼睛,扣動了手裡的扳機。


槍聲響起,我手很穩,一絲抖動都沒有。


可想象中腰間的劇痛卻始終沒有來臨。


我緩緩睜開眼,看到沈應星唇邊湧出刺目的鮮血,越來越多,可他卻滿眼都是笑意。


「我的確恨過你,可是穗穗,地獄這地方太難熬了,還是哥哥一個人去吧。」


他扔掉手裡的槍,踉蹌著想抱住我,手伸到一半,卻又收了回去。


「算了……婚紗這麼好看,別被我的血弄臟了。」


「穗穗,你深入敵營,臥底一年之久,最後還把我這個犯罪頭領成功擊斃,應該足夠,拿個功勛章了吧?」


大朵大朵的血花濺在他的襯衫和西裝外套上。


明明站都站不穩了,可他的笑容卻明亮又柔和,就好像十五歲的沈應星。


那時,我們的人生尚且沒有一絲陰霾。


也以為,未來會一片坦途,永遠光明。


可光芒與陰影啊,總是相伴而生。


「當初答應過你,第二天運動會要多拿幾個第一名的獎狀送給你,可惜沒做到,就用這條命換一個一等功給你吧。」


「穗穗想要什麼,哥哥都會答應你的……」


他跌坐在地面上,靠著身後的墻壁,眼睛慢慢失去神採,聲音也輕不可聞。


「好在……沒有血緣關系。」


「穗穗,記住,沈應星很多年前就死了,我是沈恪。」


終至無聲。


他西裝外套一側有微微的鼓起。


我站在原地,看著沈應星的屍體,好半晌,終於緩緩蹲下身,從他口袋裡拿出了那個東西。


一小包,還溫熱著的,糖炒慄子。


13


「江心小姐,你送來的耳環和戒指已經修好了,什麼時候方便過來取呢?」


「我現在就有空,很快就過去。」


我掛掉電話,穿了件外套,走出門去。


這幾年秋天,降溫總是很快。


去的路上,公交車上人不少,站在我前面的女孩正在看新聞。


「我市警方破獲一起跨境特大販賣人口案件,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四百餘名……」


女孩看得驚嘆連連,和她身邊的同伴低聲議論:


「據說有不少警員都犧牲了,活著的也都隱姓埋名,不會再有後續消息了。」


同伴點點頭:「那是當然,不然萬一有幾個漏網之魚去報復怎麼辦?如果是我,肯定連名字都改了。」


「真的好偉大啊……不過那些犯罪分子,據說有不少原本也都是被拐賣過去的……」


我垂下眼睛,跟著人群下了車。


天氣已經很冷了,空氣裡隱約飄著糖炒慄子的甜香。


修復首飾的小店在巷子末尾,很不起眼的一塊招牌,但師傅的手藝很出色,嵌了細細的銀絲,幾乎看不出裂痕了。


我付了錢,忽然開口問他:「有沒有首飾盒子,帶鎖和小鑰匙的那一種?」


「有,有的。」


我把耳環和戒指裝進去,把小鎖扣上,然後拔出鑰匙。


他愣了一下,連忙彎腰在櫃臺下面翻找一通,最後摸出一個帶著黃銅小鎖的木盒子給我。


出門後,順手把鑰匙扔進了一旁的垃圾桶。


明天早上就要去墓園,把盒子放進那個刻著名字,卻空置了許多年的墓穴裡。


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沈恪已經被擊斃。


而我的哥哥沈應星,永遠地活在十五歲那年夏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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