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富二代相親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這個我有資格回答。 我認識一個開蘭博基尼的女孩,她是我的相親對象。 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家高檔西餐廳。 我特意穿上了我最好的衣服和鞋子——某寶上的 FAKE。 當時她坐在小包廂裡面。我清楚地記得那天她的穿搭: 梵克雅寶限量款五花手鏈,肖邦滿鑽手表,卡地亞不知道什麼系列的項鏈,愛馬仕限量款包包,LV 新款衣服,迪奧高跟鞋。 這一身打扮少說也值 50 萬。有一瞬間,我覺得她並不是來相親的,而是來談商業收購的。 不過我的理智馬上告訴自己:醒醒,你根本沒有公司可以讓她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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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神話中的那些反抗者,最後都歸順了。 人們說,這是因為他們長大了,不再年少輕狂、不知世事。 不是這樣的。 就連反抗者自己都忘了,他們曾經反抗過什麼。 他們給這些取了各種各樣的名字,例如秩序、倫理、不正義、規則、天道,什麼亂七八糟的名字都有。 但是它沒有名字。 沒有人能記錄它,也沒有人能反抗它。 它一直都在,至今為止,仍然在等著勇士們披荊斬棘來見它。 雖然,它永遠不可能等到。"
"我把男主養廢了。 本來桀骜不馴、為非作歹的紈绔子弟。 被我教成了知書達理、溫文爾雅的探花郎。 問題是。 這是一本穿越救贖小說。 女主還沒出場,劇情還沒開始啊。 我欲哭無淚。"
那年情人節,我把他孤零零扔在大街上,轉身就走。 多年後重逢,他已權勢滔天。 現身會場,為女朋友買項鏈。 大家打趣:「秦總好事將近了吧?」 秦苛懶懶抬眼,「玩玩而已,算不得數的。」 話落,看到了我,唇角的笑意一僵。 眾目睽睽下起身,步態自若向我走來。 我大腦一片空白,隻來得及想好簡單的措辭:「好久不見——」 下一秒,筋骨分明的大手扼住我的脖頸,抵在墻上。 「你還敢回來?」 他笑得滿面春風,「我有沒有說過,再敢出現,我就弄死你?」